日前,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小康助力脱贫富民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》,聚焦我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文化短板和亟需解决的问题,从6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,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文化繁荣,助力脱贫富民和乡村振兴。
《意见》坚持扶贫和扶志、扶智、扶产业相结合,提出将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,组建区、市、县三级脱贫扶志宣讲团,实施农村劳动力“拿证提升”工程,培育新时代先锋模范,选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,开展“除陋习、树新风”“人文城乡、美好生活”等主题活动,激发脱贫内生动力,培育弘扬文明新风。
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丰富乡村振兴的文化内涵,《意见》提出将统筹推进贫困县(区)文化馆、图书馆达标建设,实施贫困地区555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升项目,在中南部9县(区)建设3个体育公园、17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、30个健身驿站、10个儿童运动乐园,每年送戏下乡1600场以上、开展广场群众文艺演出1500场以上、农村电影放映4万场以上,开展高雅艺术、书法、戏曲、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和经典诵读活动,建立贫困地区基层艺术团体基础数据库,培养100名艺术基础人才。
在文化产业扶贫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将重点支持贫困县(区)民营文化企业,加强文化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,以文化创意设计推动剪纸、砖雕、刺绣等非遗产品转化利用;建设市、县(区)特色文化资源库,引导农民制作特色文化产品;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、特色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,拓宽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路径。(记者 张文攀)